免责声明、条款及细则 (「本条款」)

TERA-Award智慧能源创新大赛(「TERA-Award」)由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主办机构」)举办。

请于参加TERA-Award前细阅本条款。

(a)

一经参加TERA-Award,您即被视为已接受并同意受本条款约束。如您不接受本条款的全部或部分,请不要报名参加TERA-Award。

(b)

TERA-Award的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由参赛者创作和拥有的原创及新颖作品。此外,参赛作品应为一个切实可行的作品。

(c)

参赛申请一经提交,即代表参赛者声明并确认其所提交的内容为其本人以其智慧独立完成的原创及新颖作品。

(d)

就本条款而言,「知识产权」指所有于全球各地已注册、未注册或可被注册、已知或此后衍生、获得、创造或产生的知识产权。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元素。

(e)

如有任何可能违反知识产权的情况,参赛者须承担全部法律和其他责任,并须赔偿主办机构因参赛者违反相关约定而遭受的任何索赔、损失、索求、费用、开支及责任。

(f)

所有参赛作品受本条款(包括由主办机构委派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及主办机构在其认为有需要时添加的相关条款)约束。

(g)

如有参赛者的个人资料及参赛作品或因参赛者违反本条款导致任何索赔、损害或损失的情况,参赛者须向主办机构及协办机构、赞助人、联合赞助人、TERA-Award的战略合作伙伴和前述各单位之员工、顾问、合约方及中介(如有)作出赔偿,并为前述各单位承担任何损失、伤害、责任及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使其免受损害,并为其进行抗辩。由参赛者赔偿引起的任何事宜,主办机构保留其权利(该费用由主办机构自行承担)全权进行抗辩,以及未经主办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参赛者不得自行处理任何事宜。

ii

获挑选入围的参赛者须与评审委员会及/或主办机构和主办机构邀请的人士进行面谈并陈述其参赛作品。

iii

主办机构可自行决定有否合适的参赛作品,如没有则不会颁发任何奖项。

iv

如在颁发奖项后,主办机构发现相关的得奖参赛作品的参赛申请中含有欺诈或不实情况,或得奖者获证实有涉及欺诈或违反诚信行为时,主办机构保留自行决定取消有关奖项并重新颁发予另一参赛者的权利。该得奖者必需即时向主办机构退还任何已收取的奖项、奖品及/或金钱。

v

主办机构保留拒绝或取消任何参赛作品的资格及向任何参赛作品颁发或不予颁发任何奖项的权利,而无须给予任何解释。

vi

主办机构的裁定为绝对的终局裁定,对于TERA-Award的一切事项、本条款的处理或解释及演绎、投票或其他相关事宜、参赛作品及参赛者均受主办机构的裁定约束,主办机构将不会进行任何有关裁定的讨论或文书往来。

vii

主办机构有权于任何时候(不论有否原因)可自行决定暂缓或终止(完全或部分)任何参赛者的参赛。

viii

主办机构有权于任何主办机构认为合适的时候(不论是否有原因)可自行决定(完全或部分)修订、暂缓或取消TERA-Award。主办机构亦对任何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者)无须承担责任下保留自行决定修改TERA-Award任何规则的权利。

ix

参赛者须自行承担其因参赛作品及/或其参赛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及因陈述参赛作品而衍生的费用)。

x

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属参赛者所有。参赛者有责任保障其可被注册的知识产权。主办机构不会承担参赛者因主办机构及/或协办机构、赞助人、联合赞助人、TERA-Award的战略合作伙伴和前述各单位之员工、顾问、合约方及评审委员会(如适用)披露参赛者的设计或作品而招致的任何知识产权上的损失。

xi

主办机构、协办机构、赞助人、联合赞助人和TERA-Award的战略合作伙伴均共同或个别地(视乎其各自的安排和决定)就各参赛者的所有或任何参赛作品拥有作全部或部分的获取、购买、资助及/或投资(不论是以金钱、应用场景、机会、资源的提供或其他形式)的优先购买权及/或优先报价权。为免歧异,主办机构、协办机构、赞助人、联合赞助人和TERA-Award的战略合作伙伴在任何情况下均没有义务获取、购买、资助及/或投资任何参赛作品(包括得奖的参赛作品)。

xii

所有及任何参赛作品之部分或全部(不论是何种格式) 均不属于保密资料,主办机构可以以管理、组织、提供、主持、实行、促进、宣传、推广、及/或展示TERA-Award为目的散发及披露参赛作品。因此,该等资料、材料或资讯或会被公众知晓。

xiii

所有有关任何参赛作品的刊物或其他发布、公告、资讯或细节的散发仅作参考之用,并不拟作任何第三方在任何方面赖以视为主办机构为任何参赛作品或提交有关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进行背书、保证、担保或推荐之用。

xiv

所有资讯、细节、文件及材料一经与参赛作品一拼提交或作为参赛作品的一部分被提交(前述包括所有证明文件及为作展示或示范之用的材料),一概不予发还。主办机构将自行决定是否保留或销毁所有该等资讯、细节、文件及材料。

xv

主办机构有权要求参赛者出席与TERA-Award有关的公开活动,参赛者不得无理拒绝参与。

xvi

主办机构在需要时会更改本条款。主办机构保留修订本条款而毋须提前通告的权利。

xvii

参赛者须细阅并同意主办机构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内有关主办机构如何使用参赛者的个人资料。一经参与TERA-Award,参赛者即被视为已接受主办机构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xviii

在适用法律所容许的最大范围内,就与TERA-Award有关的细则及保证,主办机构概不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陈述。

xix

在适用法律所容许的最大范围内,主办机构对参赛者不承担任何主办机构已被告知或未被告知可能因TERA-Award而引起的赔偿责任(即使是合同内)、侵权责任(包括过失)、违反法定职责责任,或其他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支出(包括基本、特殊、间接、直接、名义、惩罚、附带或从属性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收益损失、时间损失、预期储备损失、机会损失、数据损失或毁坏、使用损失、业务损失、开支浪费、财物损失或毁坏、营业中断、商誉损失或贬损。

xx

不论是否有原因和另行通知的情况下,主办机构可能会不时于TERA-Award网站中更新本条款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且不对任何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者)承担责任。更新后的本条款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将根据载于相关新版本的本条款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的列明的日期生效。参赛者须定期到访TERA-Award网站查看更新版本,参赛者的持续参赛将被视作接受更新后的本条款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xxii

在适用法律所容许的范围内,主办机构及参赛者在此放弃任何会使本条款的任何条文在任何方面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法律条款。如本条款的任一条文被裁定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文将在适用法律所容许的最大范围内按照其预期目的被解释,而本条款的其他条文将持续完全有效。

xxiii

主办机构保留转让或转移本条款下的任何权益、权利及义务给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而主办机构将在发生有关的转让或转移时通知参赛者。

xxiv

本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您同意任何争议须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所管辖。TERA-Award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受到法律限制,而找出和遵守这些限制是参赛者责任。

xxv

免责声明、条款及细则的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有抵触,将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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